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司法 > 改制重组 >

国有企业的改制流程有哪些?有哪些资产问题?

2023-04-24 11:40:04 来源:

国有企业的改制流程:

1、经股东会议决议改制,并办理相应的政府批准手续;2、制定改制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并经审议通过;3、界定和核实资产;4、批准产权转让的进场交易;5、订立产权转让协议;6、办理相应的变更、注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四十条规定,企业改制应当依照法定程序,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或者由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决定

重要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改制,应当将改制方案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资产问题:

国经贸企改[2002]859号文件最具革命性的政策是可以用国有净资产置换员工的国有职工身份,很多专家学者称其具有里程碑意义。在资产处置中,国有净资产可用于支付改制成本的项目主要有七项,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七项扣减”,即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政策可从国有净资产中扣除或预留的项目:

(1)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 对于1987年以前参加工作的老全民所有制固定工、1987年至1995年间无固定合同期职工和改制前合同没有到期的国有正式职工,按国家有关政策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标准按劳社部发[2003]21号文执行,即按本人改制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标准; 每满一年工龄支付一个月工资,低于企业平均工资的,按企业平均工资标准计算,地方另有规定的也可按地方标准执行;对于改制前合同到期的职工,改制企业不再与其续签合同,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其生活补助费,最高标准不超过其十二个月的实际工资。

(2)退休人员移交社保机构费用。

根据各地政策不同有所区别,但移交时所涉及的费用主要是医疗保险费用,有的地方提出要追缴部分基本养老金,此外还包括缴纳一定数额的抚恤金、丧葬费和一次性的社区管理费。一般来讲,退休人员移交社保机构这部分费用是可以和地方政府进行谈判给予适当优惠的。

(3)退休人员统筹外支出。

严格来讲,统筹外支出这种表述方法并不是特别准确,因为改制中通常所指的统筹外支出有两种含义,一是行业内统筹,以前一些条条管理的特种行业如电力、铁路等,除了基本养老保险的社会统筹部分外,行业内还进行了部分统筹,此部分费用在国企改制时一般来讲是可以从国有净资产中预留;二是统筹外支出,包括政策补差和企业内部规定的各项支出,在改制过程中第二部分费用要与国资委协调看能否在净资产中进行预留和扣减。如果统筹外支出不能在国有净资产中计提和预留,一种处理方式是取消此部分支出,尽管这种做法比较简单,但容易造成退休人员的不稳定;第二种处理方式是由参与改制的各方(即新公司的各股东)达成一致协议对此部分费用进行妥善处理。

(4)内退人员费用。

内退人员费用包括三部分,一是内退人员正式退休前的生活费和各项保险费用,按与改制前的标准一次核定,以后不随企业工资的变化而调整,考虑到物价上涨的因素,在预留此项费用时要留有余地;二是正式退休后统筹外支出,处理方式和标准同退休人员;三是正式退休后移交社保机构的费用,处理方式和标准同退休人员。

(5)工伤、长病、“三期”女工等特殊人员相关费用。

在国企改制中这几类特殊人员的安置是尤其需要注意的,要预留足够的费用对其进行妥善安置。按照目前国内的标准,工伤共分十个等级,一至四级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相关费用,七至十级的人员基本可以在新公司安排工作,只有五六两级工伤人员需要预留相关费用,对其进行妥善安置。长病人员和“三期”女工按国家有关规定计提或预留相关费用。

(6)离休人员费用。

在国企改制的相关文件中,没有针对离休人员的安置做出具体规定,主要原因是普通退休职工和离休人员由不同的部门进行管理,普通退休职工是由社会与劳动保障部门管理,离休人员是由组织部门管理,国企改制并没有正面涉及到组织部门,所以对于离休人员的费用预留和安置办法规定的不是特别明确。在实践中,较为理想的解决办法是把离休人员移交给上级产权单位进行统一管理,如果不能移交上级产权单位,也需要在改制中预留合理的费用,并制定专门办法管理此项费用,确保专款专用。

(7)剥离和移交社会职能所需费用。

由于国有企业承担了大量本应由政府承担的社会职能,如学校、医院、公安、消防、社区管理等,所以在国企改制过程中要把这些机构和职能逐步移交给地方政府,在移交过程中,企业还要承担过渡期间的部分费用,经过与当地政府协商谈判,最终以协议的方式确定双方所需承担的费用,按照协议确定的数额在国有净资产中进行预留。如果学校和医院有条件市场化的,也可以进行改制,使它们逐步走向市场。

标签:
最近更新
15037178970
婚姻法
婚内财产协议有几种效力限制?婚内财产协议的内容有哪些?
婚内财产协议满足什么条件有效?婚内财产协议无效情形有哪些?
一般情况下哪些人可以申请婚姻无效?利害关系人包括哪些人?
哪些情况下的婚姻属无效婚姻?医学上无效婚姻的情形有哪些?
婚姻自主权的具体有哪些体现?结婚自主权怎么理解?
怎样维护婚姻自主权?维护婚姻自主权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结婚登记需要哪些证件?登记流程是什么?
什么是户口?新生儿上户口要求哪些手续?
同性婚姻法律认可吗?同性婚姻的概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有哪些规定?
知识纠纷
1 怎么进行注册商标?办理提供商标注册证明申请提交哪些材料?
2 关于理想的商标应具备哪几种特性?商标的识别性是指什么?
3 注册商标的主要特征有哪些?商标具有独占性是什么意思?
4 商标注册有哪些费用?商标注册费用是多少?
5 我国商标注册流程是什么?商标注册多久受理?
6 个人注册商标需要的条件有什么?关于证明商标注册申请人资格和条件
7 商标注册审核有哪些内容?工商注册条件的内容是什么?
8 9sdy商标转让手续如何办理?有哪些风险提示?
公司法
有限公司债务股东可能承担责任的情形有哪些?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是什么意思?
股东对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什么责任?有限公司的债务跟个人有关吗?
机关、事业单位工会会员会费缴纳标准有多少?
什么是股东权益律师的职责?什么是股东权益的应用法则?
什么是股东权益的概念?股东会可以行使哪些职权?
什么是股东权益及其比率?股东权益的内容是什么?
股东权益包括哪几部分?股东权益投资分析方法有哪几种?
股东退股的含义以及退股的条件有哪些?股东退股的分类知多少?
未实际出资的股东有权获得公司股权吗?股东资格的取得有哪些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的职权是什么?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作用是什么?
合同法
仓储合同的必备条款包括 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是什么?

2023-04-24

免责条款无效的一般情形有哪些 免责条款符合条件介绍

2023-04-24

合同到期可以自动终止 员工不续签有赔偿吗?

2023-04-24

合同未生效可以解除合同吗 法院是否有权直接判决解除合同

2023-04-24

合同中止和合同解除的区别有哪些 法律依据一览

2023-04-24

如何起草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协议 一方违约怎么办?

2023-04-24

劳动纠纷
担任劳动争议调解员的条件?劳动争议调解员的职责是什么?

法律咨询网版权所有 2005-2023   备案号:京ICP备2023000331号-31  联系邮箱:434 922 62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