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司法 > 公司上市 >

虚假广告如何定义?虚假广告包括哪些?

2023-06-02 08:36:18 来源:法制法律网

一、虚假广告罪情节严重标准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2.给消费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利用广告做虚假宣传,受过行政处罚2次以上,又利用广告做虚假宣传的;

4.造成人身伤残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刑法第222条规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由此可见,构成本罪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

本罪立案第1项规定,“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立案。主要是指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所得收入扣除成本后的非法获利数额累计达到10万元以上。

根据《广告法》的规定,广告主是指为推销商品或者提供服务,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广告经营者是指受委托提供广告设计、制作、代理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广告发布者是指为广告主或者广告主委托的广告经营者发布广告的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所谓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做虚假宣传,主要是指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欺骗用户和消费者的行为。这里可以是商品经营者制作虚假广告交由广告经营者发布,也可以是商品经营者委托广告经营者设计、制作和发布虚假广告。

本罪立案标准的第2项规定,“给消费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立案追究。主要是指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虚假广告行为,导致消费者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给消费者造成直接财产损毁、减少的实际价值累计达到50万元以上。这里的“消费者”,既可以是1个,也可以是多个。消费者所受到的损失数额,既可以是一次造成的损失,也可以是多次造成的损失。

二、虚假广告包括哪些

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

(一)商品或者服务不存在的;

(二)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

(三)使用虚构、伪造或者无法验证的科研成果、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信息作证明材料的;

(四)虚构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效果的;

(五)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其他情形。

三、虚假广告如何认定

虚假宣传广告必须有表示商品性质的广告说明,广告说明必须与商品(或服务)的实际状况不符,并且必须可以举证,虚假广告是以广告的形式出现的,广告是表明商品或服务性质的商业工具。我国的广告法规范的是商业广告,按照《广告法》第二第2款规定:“本法所称的广告,是指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承担的费用,通过一定的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所提供的服务的商业广告。”在广告中可以用文字来说明商品的有关情况,也可以用图画或其他形式来表示,各种形式的广告说明实际上表明的是经营者的一种主张,它是向消费者介绍可以检验的商品(或服务)的信息,通过检验的信息的正确性与否决定广告的合法性,一些通过夸张的手法使消费者只产生正面的印象,而反面含义被掩盖的广告就有虚假广告的嫌疑。例如,有的广告词把某种产品说成市场上同类产品的惟一最佳商品,这属于独占广告,违反《广告法》第七第第3款规定的“不得使用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证明广告说明与事实不符时,必须有充分的证据,有些广告有明显的不实或违法之处。例如,广告词带有“最好”“最佳”等字样,而有些广告说明则不能通过直观判定出来。例如,怀疑广告说明的内容会有不的表示功效的保证,这种保证是否科学,则需要经过鉴定,在一般情况下应由请求停止侵害或损害赔偿的起诉人举证,当然,也有些广告说明的真实性,以上述方式仍无法判明或者对广告涉及的技术不了解,消费者可以认定上虚假广告的请求,或损害赔偿的请求,在抗辩过程中由经营者提出反证。

广告法严格要求,广告说明应当真实、准确、清楚、明白,广告说明应当于商品或服务的相一致,虚假广告的判定标准之一就是看两者是否一致,如果经验证明广告说明与商品(或服务)的实际情况不符,就可以将该广告认定为虚假广告。例如,在发布商品广告中,声称“本商场所有某某类商品xx元起价”。

但是如果消费者实际去购买商品时,被告知这样的商品已经售完(通常称诱饵广告),广告说明与商品实际不符合的情形有:

(1)广告说明中的商品实际不能出售。

(2)广告说明中的商品仅仅限于少数几件,即限量供应而未言明。

(3)有一定的销售期限而未言明,例如,早9点至9点半销售。

标签: 虚假广告 虚假广告包括哪些
最近更新
15037178970
婚姻法
纯正不作为是什么意思?逃税罪是纯正不作为犯吗?
婚姻勿语电影怎么看不到?婚姻物语郑伊健亲了陈松龄是哪集?
交通肇事罪自首会减轻处罚吗?交通肇事罪的自首认定
在外地闯红灯怎么处理 闯红灯了几天能收到通知?
外商公司注册流程怎么走?注册外资公司的注册条件是什么?
结婚证有效期是多久?结婚证会过期吗?
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纠纷如何处理?如何处理承包合同纠纷?
质保金的主要功能是什么?质保金如何处理?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哪些人?舅舅算在三代政审内吗?
工伤赔偿纠纷怎么解决?工伤事故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知识纠纷
1 停息挂账上报征信吗?停息挂账和逾期哪个影响大?
2 车子被别人追尾了别人跑了我该怎么办?车辆被追尾对方赔偿标准是什么?
3 法院是有权强制要求证人出庭吗?证人出庭如何作证?
4 刑事附带民事庭审笔录有什么用?庭审笔录的法律依据
5 不结婚孩子能上户口吗?民法典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是怎么样的?
6 婚姻纠纷请律师需要多少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用的情形介绍
7 合同履行注意事项是什么?合同履行和不履行的区别在哪里?
8 土地确权人死后土地归继承人所有吗?土地确权后要盖房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公司法
专利法中假冒专利的行为有哪些?假冒专利罪如何认定?
年检营业执照是什么意思?营业执照怎么才算年审成功?
交通事故认定中逃逸事故情形 交通事故认定关于交通成因无法查清情形
三方协议有什么用?三方协议填错了可以改吗?
校车超载但未到20%怎么扣分 校车超载怎么举报?
违法所得怎么认定?非法经营一定会坐牢吗?
驰名商标申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个商标一年要交多少钱?
夫妻共同财产公证后可反悔吗?夫妻共同财产公证到一个人有用没?
侮辱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呢?侮辱罪的含义是什么?
男年满六十周岁可以退休了吗?退休年龄的规定内容是什么?
合同法
专利法所称遗传资源指什么?发明专利申请条件是什么?

2023-06-01

反诉成功的几率有多大?反诉要交诉讼费用吗?

2023-06-01

质押背书是什么意思?质押背书可以再背书吗?

2023-06-01

辱骂警察怎么处理?骂人被打了警察怎么处理?

2023-06-01

车险分几种?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内容是什么?

2023-05-31

丈夫出轨离婚的法律依据是怎么样的?丈夫出轨离婚怎么办?

2023-05-31

劳动纠纷
怎样注册投资公司?真正的投资公司流程是怎样的?
严重超速是指超出多少 超速撞死人怎么判?
律师担任审判阶段辩护人职责是什么?刑事案件申请回避答复的时间如何规定的?
择日宣判有几种结果?择日宣判一般多长时间?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是什么?只交三险一金合法吗?
房屋损坏赔偿赔偿标准是什么?因承租人的原因造成房屋出现损坏如何赔偿?

法律咨询网版权所有 2005-2023   备案号:京ICP备2023000331号-31  联系邮箱:434 922 62 @qq.com